)
来源:滨州网警巡查执法
为有效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连日来,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加大了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巡查处置力度,重点围绕车辆原始登记信息及现行状况开展比对核查,对机动车改变了车身原有颜色后,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予以治理。
近日,一辆灰色捷豹轿车在静海区道路行驶时被城区大队交警依法拦检。经查询,此车辆原本颜色为白色,车主改变车身颜色后,却没有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
自2月22日以来,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已查处5部违法“变色”车。交警对上述违法驾驶人均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并责令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车辆恢复原状或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同时,静海交警将持续清理整治非法“变装”车、“改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严管、严查、严处态势,最大限度地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资料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对于机动车来说
许多部件都有严格的参数标准
车主不得私自拆装改动
依法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九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属于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交警提示
提示相关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在驾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擅改车辆,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来源:天津交警